入馆须知
包头市图书馆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,为更好地服务读者,营造优美的阅读环境和学习读书氛围,进一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,包头市图书馆特修订完善入馆须知如下:
一、本馆图书开架,免费阅览,持实体证或电子证外借图书。
二、入馆请配合安检。
三、请爱护馆藏文献资源及各类设施设备。
四、未成年人入馆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,八周岁以下儿童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。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婴儿车、童车等请有序停放到指定区域。
五、馆内禁止吸烟、携带宠物、食用气味浓烈的食物,请共同维护整洁、舒适的阅读环境。
六、请保持安静,勿大声喧哗。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模式,接打电话请进入“静音电话亭”。
七、携带的包袋、饮料等物品请存放到存包柜中,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。
八、Wi-Fi联网流程:连接“BTTSG”,关掉流量,关注“包头图书馆微信公众号”,点击“在线服务”,“一键上网”。
总服务台电话:0472-5218900
传达室:0472-52189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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