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指南
借阅服务
借阅服务

包头市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
一、读者卡全馆可借阅图书适用。

二、借期与续借:图书借阅总周期为45天,首借30天,续借15天(只可续借1次)。续借须履行续借手续。

三、续借方式:

1.现场续借:利用馆内自助借还机自助操作。

2.微信公众号续借:关注包头市图书馆公众号进行续借。

微信公众号二维码:qrcode_for_gh_71d6a93f1c28_344.jpg

3.网上续借:登录包头市图书馆官网http://www.btslib.cn/

  

包头市图书馆图书丢失损坏赔偿规则

一、图书丢失和严重损坏赔偿标准:

1.1986-1995年出版的,按图书定价的20倍赔偿;

2.1996-2005年出版的,按图书定价的5倍赔偿;

3.2006年至今出版的,按图书定价的2倍赔偿;

4.读者自行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,收取10元数据加工费。

二、一般损坏的图书,如影响再次借阅,按图书定价赔偿。

三、图书丢失或损坏,需在借书区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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