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阅服务
包头市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一、读者卡全馆可借阅图书适用。
二、借期与续借:图书借阅总周期为45天,首借30天,续借15天(只可续借1次)。续借须履行续借手续。
三、续借方式:
1.现场续借:利用馆内自助借还机自助操作。
2.微信公众号续借:关注包头市图书馆公众号进行续借。
微信公众号二维码:
3.网上续借:登录包头市图书馆官网http://www.btslib.cn/。
包头市图书馆图书丢失损坏赔偿规则
一、图书丢失和严重损坏赔偿标准:
1.1986-1995年出版的,按图书定价的20倍赔偿;
2.1996-2005年出版的,按图书定价的5倍赔偿;
3.2006年至今出版的,按图书定价的2倍赔偿;
4.读者自行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,收取10元数据加工费。
二、一般损坏的图书,如影响再次借阅,按图书定价赔偿。
三、图书丢失或损坏,需在借书区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。
包头市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