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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的分类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[2012-12-13 08:00:00]  点击:367次

  读者要迅速地借阅到图书,必须了解和熟悉图书馆的图书分类,任何一个图书馆,不论其藏书有多少,都必须对藏书进行加工整理,才能为读者所利用。

  所谓图书分类,就是根据图书的学科内容或读者对象、文种、编辑形式、体裁等特征来分门别类地组织图书。类是代表着一组在性质上彼此相同或相近的事物的一个要领,一类图书就是一组在某种性质上彼此相同或相近的图书。类在图书分类的习惯上又称为类目。每一个类目必须要给予相应的名称来表示该类的性质,这些名称就叫类名,例如"数学"、"历史"、"文学"、"艺术"等等。各个类目用特定的符号(如数字、字母)来标记,这些标记符号就叫分类号,如G442等。用来划分某一类图书资料时所依据的某种属性特征,称为分类的标准。

  根据图书内容方面的属性和形式方面的属性,图书分类的标准有两种:主要标准和辅助标准。

  图书内容的学科属性是图书分类的主要标准,这是图书馆本身所特有的、最主要的、有决定性的、为其它属性所依附的属性。而图书的其它属性,如使用对象、体裁、体例、文种、开本等等,只能作为图书分类的辅助标准。例如:《物理词典》一书,物理是它的学科内容,应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,而词典则是它的体例,属于图书形式方面的属性,应作为分类的辅助标准。在这里,我们应切记主要标准是图书分类首先应用并尽可能一贯应用的标准。辅助标准是在主要标准不能或不适宜使用的时候所使用的标准。

  一本书由于分类标准不同,会产生不同的分类结果。例如,传记图书如果按内容(即被传人的生平事迹)为标准,就应分别分入各学科,而如果按编制体列形式为标准,则可以集中分入传记类。图书经过分类后,同一门类的图书聚在一起,组成一个系统,不同门类的被区分开来,性质相近的互相联系在一起,就使图书同其所同,异其所异,各有归类。这样,就集中反映了各类图书的大致内容,读者要借阅哪方面的图书,便可按类寻找,并从分类的体系中了解到内容相近的其他图书,从而扩大了查找范围。

  可以想象,如果没有图书的分类工作,图书馆就无法进行科学的管理,成千上万册图书也就无从发挥其作用。图书分类不是凭空地进行的,而必须有一个依据,这个依据就是图书分类法。它的表现形式是图书分类表。因此,人们习惯上把图书分类表也叫图书分类法。我国的图书分类法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。

  世界公认的我国最早反映图书分类体系的著作,是公元前28年的《七略》。"略"就是"类"的意思。这是西汉成帝时由刘向、刘歆父子编成的一部图书分类目录,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图书分类法。此后的历代政府都编有反映历代藏书或一代藏书的分类目录,还有一些私人编制的分类目录。新中国成立以后,有关人士对图书分类的方法进行了许多探索,创立了很多种分类方法。

  现在全国推行较广、影响较大的图书分类法有:《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、《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分类法》、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等。其中《中国图书馆图书馆分类法》是本馆所采用的一种分类方法,下面就此作一简单介绍。一部完整的图书分类法,是由分类表、标记符号、辅助表、说明和索引等五部分组成的。在这五部分中,最重要的部分是分类表。分类表又叫类目表,是图书分类的主体。其表现形式是:基本部类-大类-简表-详表基本部类是图书分类法最概括、最本质的区分,是分类表的骨架,也是类目表纲目。但它并不用于类分图书,而是通过其有序排列,给整个分类表构造一个框架。同时,它也是编制分类表的基本指导思想的体现。

  毛泽东同志曾经在《整党的作风》一文中说过:"什么是知识?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,世界上知识只有两门,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,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。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,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。此外还有什么呢?没有了。"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正是以毛泽东同志关于知识分类的学说作为设置部类的理论根据,将知识门类分为"哲学"、"社会科学"、"自然科学"三大部类。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,作为一个部类,列于首位。

  此外,根据图书本身的特点,将一些内容庞杂、类无专属,无法按某一学科内容性质分类的图书,概括为"综合性图书",也作为一个基本部类,置于最后。由此形成了五大部类,其排列顺序为:马克思主义、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在五个基本部类的基础上展开为22个基本大类,用22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来标记,由这些基本大类再作一二度区分,就展开为简要概括分类表全貌的基本类目,构成了简表的基础上,根据各门学科的分支和发展,继续展开下去,就构成了有层次的中小类目的系统排列详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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